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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1998年土地管理基础与制度
[ 作者:faba编辑 ] 加入时间:2006-12-09 1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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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在物理形态上房屋不能离开土地而存在,因此房屋产权和土地产权是不可分的。( ) 2、一切形态的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都是剩余劳动的产物。( ) 3、当某类用地的地价上升或下降时,会引起该类用地经济供给量的增加或减少。( ) 4、我国目前主要开展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三种土地登记。( ) 5、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的权力、义务,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 6、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涉及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柯以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 ) 7、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 8、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 9、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 10、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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